范本如下: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孙xx,女,汉族,出生于1989年3月23日,住辽宁省东港市xxx镇xxx村xxx村民组xx03 电话:159xxxxxxxxxx
被申请人:沈阳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沈阳市皇姑区xx街7号
法定代表人:祝x,男。
电话:024-31539800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4年3月1日-2014年4月4日的工资共计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人民币);
2 、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该向申请人支付的双倍工资,共计59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玖佰元整人民币)。
3、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17949元;
4、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2年11月19日被沈阳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录用,从程序员工作,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从2012年1月份开始工资上调为2200元/月。2014年1月份开始,申请人的工资上调为3200元/月。入职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到2013年2月1日才与申请人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因此自2012年12月19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单位违法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应向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2700元。2014年1月31日,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又未及时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直到申请人离职(2014年xx月 xx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3月份双倍工资3200元。
在职期间,申请人经常加班加点,被申请人从不支付双倍工资,也没有安排申请人调休,截至到申请人离职时加班时间折合天数为61天,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双倍加班费共计17949元。
因被申请人违法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及强令违法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申请人在2014年3月17日向被申请人单位沈阳区副经理卞涛和管理部部长关昕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辞职申请,同时要求支付加班费。3月24日,申请人收到沈阳区经理郦xx关于回复申请人辞职申请的电子邮件(同时抄送给法定代表人祝x、卞x和关x),邮件中明确拒绝了申请人支付加班费的请求。2014年4月x日,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正式离职。
因单位违法不足额支付加班费、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申请人提出辞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4800元。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委员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沈阳市皇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