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掘金队和开拓者队打了一场非常激烈的比赛。比赛打得很精彩,艾弗森和安东尼联手拿下了40分,艾弗森的进球全是靠他那长长的手臂投进的。比赛进入了加时赛,加五分钟。掘金队在3分12秒时被对手投进了二分球,比分变成了103比105,开拓者队领先二分。在还有一分钟时,掘金队获得了边线球,安东尼把球送出给艾弗森,艾弗森投了个三分球。在比赛将要结束时球进了,掘金队绝杀开拓者,以106对105险胜开拓者队。进球的艾弗森一脸自信。
这场比赛正印证了艾弗森的绰号答案,艾弗森交出了令球迷们满意的答卷。艾弗森真是掘金队的金子永远闪闪发光。
这就是我的偶像艾弗森。
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的偶像,可能是影视新星,可能是文学大家,也可能是运动健将。这不,此文的小作者崇拜的就是艾弗森这样一位灌篮高手。作者从外貌、球技两大方面来介绍自己的偶像,语言表述很有条理,主题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