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有很大的提高。保险就是累计千万人的财力,结成一个抵御化解风险的大集体,在这个集体中每个人都是付出者,同时也是受益者,通过自己的付出,在遭遇事故时,从而得到及时的救助。保险就象飞机上的降落伞,虽然未必有用,但这一份保障却是实实在在的。
二、客户基本情况
林祖表,男,28岁,大专毕业,海星海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总经理。家里有父母、妻子、女儿(4岁),年收入20---30万元,个人平均月支出6000。平时爱好篮球,性格活泼开朗,善交际、易相处;
本人自己认为保险是一份长期的承诺,是把不确定的未来变为确定,是对家人的责任;
目前保险需求:定期寿险、意外险、医疗险。
三、计划设计
四、保险利益介绍
1)新华定期寿险(A款)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即130万*10%+2730=132730元)本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即130万元),本合同效力终止。
2)、新华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30万*10%+1380=31380元),本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30万元),本合同终止。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责任终止。
五、设计理由
1、定期寿险是一个人对家庭的责任,谁的责任最大就应该给谁先买,尤其是家庭中经济支柱就要首先买保险
2、重大疾病保险是家庭成员尤其是家庭经济支柱发生重疾,收入锐减而治疗费用高昂,下过家庭负担及医保报销范围,额外提供的一种经济资助
3、意外保险与职业各活动范围在关,一般而言,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男性应优先考虑
保额保费计算
根据客户资料分析,可以看出林先生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可根据家庭需求法计算保额,林先生平均每月家庭生活费用为10000,假设预计他的女儿从现在到大学毕业需要的教育基金为20万,有120万元的住房贷款,无其他应付款,则:
所需保额=家庭五年内生活费用+教育基金+未还贷款+其他应付款
=10000*5*12+200000+1200000
= 200万元
即林祖表先生所需的保费为200万元
根据费率表中可以查到上面三种险每种期限的保费
1、新华定期寿险(A款): 20年期的保费为21元/万元,即首年需
付保费为21*130=2730元
2、健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20年期的保费为318元/万元,即首年需付保费为46*30=1380元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每年所需的保费为45元/万元,即首年需付保费为45*40=1800元
首年共需5910元。
六、综合分析
这是一份保费适中,保障全面的综合保障组合保险方案,林祖表先生每年只需交5910元保费,就拥有全面的保障涵盖了定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肩负着家庭主要责任和义务,万一遭受不幸也有个保障,所以这份保险计划保证了过程当中无论林祖表先生发生任何风险都能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保住应得利益。